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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

2020-1-30 11:17| 发布者: 中国国家公园网| 查看: 4810| 评论: 0 |原作者: 刘杨 |来自: 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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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将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指南》明确,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筹应急处置设施资源,建立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规范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活动,防止疾病传染和环境污染,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指南》提出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路线。各地因地制宜,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实行定点管理;也可以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为医疗机构自行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提供便利,豁免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