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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红山·醉美新龙”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21-8-18 23:47| 发布者: 中国国家公园网| 查看: 85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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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红山·醉美新龙”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属川西山原和横断山脉地接触带。新龙县山川壮丽、地貌奇绝,资源丰富、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人文风情独特,独具“康巴红·新龙”的美誉,是三大文化(康巴文化、香格里拉文化、 格萨尔文化)的连接点。新龙县地处历史上“民族走廊”的核心地带,山高谷深,古老民族和文化传统被完整地保存下来,形成了康巴文化中极具独特的区域性文化——梁茹文化,这里保存了康巴藏族古老的风俗习惯,以“天人合一”的境界,凸显出格萨尔人文精神,是古老、神秘、豪放、原生性鲜明、多元性康巴文化,具有优良的旅游和摄影资源。

新龙县银多乡拥有要素齐全、发育完整、组合形式极好的丹霞地貌,该地貌发育始于第三纪晚期喜马拉雅造山运动,形态万千观赏性极高,极具科考价值,被当地人奉为神山,称为“红山”。丹霞景点核心区山脉长约18.5公里,平均宽度约为2公里,平均海拔4100米,乡村公路与317国道相连,距离格萨尔机场仅32公里,地理位置优越。新龙丹霞发育完整,造型丰富,属于青壮年时期,其他自然资源与丹霞景观有机结合,周边有高山海子、草原牧场、森林灌木、河流峡谷等自然景观,野生飞禽走兽种类繁多。权威专家一致认为新龙县丹霞属于高寒型丹霞地貌资源,具备冲击世界级丹霞景观品牌的潜质。

为进一步提高新龙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新龙县全域旅游发展,助力新龙县乡村振兴与全面小康建设,主办方特联合举办“云上红山·醉美新龙”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文联、四川省新龙县人民政府、甘孜州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中共新龙县委宣传部、四川省新龙县卡洼诺日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甘孜州摄影家协会、新龙县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搜狐摄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报协网、未来网、中国国家公园网
征集推广平台:美篇APP、手机影像APP、千途APP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华号、人民号、头条号、新浪微博
拍摄咨询电话:(0836)8127628,15984739680(新女士),17381020172(黄先生)。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四川省新龙县行政区划内有关自然风光、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资源、民族风情、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重点征集反映红山丹霞的摄影作品及短视频作品。

征稿时间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80幅/组,视频作品20件,稿酬各人民币2000元。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四川省新龙县卡洼诺日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投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
3. 作品必须取材于四川省新龙县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视频原文件(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视频原文件、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及入展作品。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景区宣传推介、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凡进入红山景区开展创作的摄影家或摄影爱好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办理景区通行证。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摄影作品: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新龙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视频作品:可通过官方邮箱376584469@qq.com提交作品,建议上传最高格式压缩文件量1GB以内,分辨率1080P的MP4或MOV格式文件。并附将该视频编辑后在微视频平台(如抖音、微视、快手、美拍、秒拍、BILIBILI等)发布作品的链接地址或二维码。同时提供投稿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摄影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投稿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视频投稿作品分辨率为不低于1080P的MP4或MOV格式文件,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新龙全国摄影大展”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收(100007)
投稿热线: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